锦屏县四举措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平台建设。采取试点先行,统筹推进的办法,积极稳妥地推进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截止目前,建有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15个乡(镇)依托司法所建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县建制的192个村(居)聘请有法律顾问,村(居)法律顾问覆盖率100%;192个村(居)建立了基层法律服务微信群,基层法律服务微信群覆盖率100%。
二是整合全县资源。整合法治宣传、全国”1+1”法律援助自愿律师、专职(公职)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力量,通过“线下”见面、“线上”联络的方式,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今年1-10月,共调解纠纷调解161起,调解成功152起,为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2件,办理公证269件,开展送法进校园、进乡村共140余场次,送法进企业4场(次)。
三是建全服务机制。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评价机制、监督机制,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服务制度,不断加强便民利民服务建设。
四是落实保障机制。印发《锦屏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并投资20余万元专项经费解决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通过参照公安协警招聘方式和待遇标准,完成5名基层调解组织人员力量配备。加大对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不断壮大公共法律服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