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10月22日至23日,安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贡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辛卫华分别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猛舟、张洪、冯朝生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夏正启,副市长周丽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蒋浩,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英,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精神。听取审议了赵贡桥所作的关于《贵州省大扶贫条例》的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安顺市虹山湖公园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听取审议了关于废止《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批监督暂行办法》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安顺市2018年市本级、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果树旅游区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批准废止《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批监督暂行办法》的决议,关于个别市人大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赵贡桥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期间,组织开展了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发展工作、贯彻实施《贵州省民族乡保护和发展条例》工作的满意度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