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四强化推进第二次全国污普入户调查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污普〔2018〕7号)、《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等文件,印发了《息烽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实施方案》《息烽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阶段质量控制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及责任,明确普查对象、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具体责任,由普查办统筹推进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
二是强化技术培训。多次召开污染源普查技术培训会,对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重点排污单位负责同志全面系统的培训,充分了解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相关技术规定、普查制度、有关报表填报,为顺利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奠定了基础。目前,已开展20余场次培训,辖区内已有100余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取得普查资格。
三是强化工作联动。根据前期清查数据库,县污普办、县水务局、各乡镇等单位完成辖区内22个集中式、10个入河排污口入户普查,已全面完成基本信息填报。
四是强化入企指导。以乡镇为单位对工业源和农业源进行责任包保,明确具体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结合前期清查情况,并根据企业不同情况,进行现场入企普查指导,耐心解答普查对象提出的问题,及时填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制度相关报表。截止目前,已进行现场指导300余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