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全力开展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攻坚决战行动
为全面解决全省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实现农村人口特别是贫困人口“饮水不愁”目标,赫章县紧盯到2019年要解决34.414万人安全饮水问题,实现“100%人人饮上安全水”的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奠定基础。
一是严格建设标准。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式供水、自引山泉水、自取井水、自取河水、自取水窖水、钻取地下水等方式取水。小水窖建设规模户均不低于5立方米,备有沉淀池、过滤池,水体保持清洁,集雨面无污染,水窖整体有土壤覆盖,避免阳光直射造成水质变化;取水往返水平距离不超过1公里,垂直距离不超过100米;人均日用水量不低于35公斤(升)。
二是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各乡(镇)水源、地质条件、人口密度等实际情况,在满足工程实施标准前提下,科学合理选用供水水源,充分依靠骨干水源建设成果作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水源,不能利用骨干水源的地方,因地制宜选择山泉水、地下水等作为供水水源,因地制宜、科学布设“蓄、引、提、调”等工程措施,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所有集中式供水工程设计细化到自然村,配备水质净化和消毒设施,并提交完整的设计说明书、平面布置图、水源论证、建筑结构图、工程概算书、水净化消毒措施等饮水安全保障及水质化验等有关详细资料。
三是强化水源建设保障。科学合理选用供水水源,充分依靠骨干水源建设成果作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水源,不能利用骨干水源的地方,因地制宜选择山泉水、地下水等作为供水水源。按照现代水利理念,尽量采用管道输水,减少输水损耗,提高利用率。加强节水意识宣传,引导广大群众节约用水。树立防大旱、防灾毁意识,因地制宜建立备用水源制度。
四是确保饮水水质安全。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严格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水源保护、水质监测“三同时”制度。依法开展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对辖区内供水人口1000人以上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依法划定保护区,按照规范和技术要求,建立和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碑、界桩、警示牌、围网等保护设施,明确地域界限并予以公告;对供水人口1000人以下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通过设立警示牌和指导制定乡规民约等方式加强保护。结合农村水质检测中心自检和环境、卫生部门监测等方式,建立农村饮水“双监测”制度和水质报告制度,定期监测评估各乡(镇)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出水的水质等饮用水安全状况,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