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寨县多举措为群众提供优质司法公证服务
一是实行首问责任制。接打电话和接待工作中根据对方语言,结合实际使用普通话、本地方言、苗汉双语。对来访的当事人,热情接待,微笑服务,杜绝“冷、横、硬、拖”,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要马上办,办得好。不属于自己职责的,热情提供指导和帮助,直到当事人满意为止。认真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
二是制定公证礼仪规范。公证员在公众场合着装整齐,佩戴标牌标识上岗,言谈举止文明礼貌,态度和蔼,热情友好,解答问题耐心、细致、全面、准确、认真负责。
三是建立办证绿色通道,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对残疾人、老年人、妇女等特殊对象,实行优先服务。对行动有困难的,坚持***服务。对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公证费用的当事人,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积极为其提供公证法律援助。2015年以来,先后为经济困难当事人办理公证法律援助事项160件,减免收公证费2.5万余元。
四是开展预约延时服务。公证处窗口建立了双休日和节假日预约服务,只要当事人需要,不论在任何时间,都要及时提供法律服务。
五是提高办证效率。在规定的办证时限里,必须高质量地出具公证书。对于当事人要求尽快出证的,在不违反《公证程序规则》和确保公证质量的前提下采取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尽可能地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
六是坚持证后回访制度。对一些履行期限较长和涉及金额较大的公证事项,定期进行***回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解,从而保障公证文书的有效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