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2016年至2018年7月,遵义市旧存加新收执行案件合计80327件,已结68626件,结案率为85.43%,执行到位金额562309.13万元。“执行难”指有财产可供执行,但因各种原因无法执行到位。法院执行主要针对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法律义务的,采取法定执行措施强制义务人履行。
近年来,遵义市法院有步骤开展年度执行活动:2016年开展了“强制执行年”活动,2017年开展了“执行攻坚年”活动,2018年开展了执行“决战决胜年”活动和“规范执行行为、整顿执行作风、整饬执行队伍”活动,对每年执行工作的重点、目标任务、主要措施等方面都作了安排部署。
此外,加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管理指挥和监督。遵义市中院与基层法院签订责任状和军令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遵义市中院还探索区域间协同执行,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贵阳市中院、毕节市中院、铜仁市中院签订《跨区域协作执行协议》,各基层法院也与本市外周边法院建立了协作执行机制。
同时,率先在全省法院建成执行指挥中心并在全省推广;配备执行单兵、执法记录仪、指挥车等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执行指挥中心软硬件建设;运用大数据技术,成功上线智慧执行APP系统,做到服务管理、服务法官、服务当事人,大大提高了执法办案的智能化水平。
2018年1至7月,遵义市法院共录入失信被执行人8547人,自动全部履行638人,履行金额3662万元,部分履行389人,自动履行金额1249万元;司法拘留1151人,自动全部履行312人,履行金额2555万元,部分履行203人,履行金额559万元;追究刑事责任62人(其中7人已判决)。
自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以来,遵义市两级法院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已初步形成执行工作大格局,执行质效明显提升,执行行为不断规范,执行权威不断显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重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