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五措施使新农合资金更加健康运行
为不断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加强基金监测分析及风险防范,促进新农合制度健康持续发展,剑河县采取基金总额包干预付使新农合资金健康运行。
一是加固新农合基金平稳运行,防止基金再度崩盘,逐步建立和完善基金风险分担机制。剑河县2018年7月至12月份,将每月按照月可使用资金总额控制。在保证实施总额包干预付以外的医疗机构及县合中心医窗口报销补偿费用拨付后,余下的可用资金用于支付实施总额包干预付定点医疗机构的合规补偿费用;当月结算资金足够支付的,据实拨付;当月结算资金不够支付的,根据实施总额包干预付定点医疗机构合规补偿费用权重按比例进行分配,超出当月可用资金部分实行缓付,缓付资金延续到下一年度进行支付,下年度根据年末基金结余情况,按年初基金总额的10%预留风险金,余下资金全部用于支付上年度缓付资金,未支付完成的缓付资金,逐年延续缓付。
二是加强新农合基金运行情况分析,及时把握基金运行动态。新农合经办机构要建立和完善新农合基金运行月分析工作制度,每月进行基金运行情况分析,及时、准确掌握新农合诊疗患者和资金构成及流向,并将存在的问题反馈到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剑河县新农合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依据。
三是加大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监督力度,狠抓问题整改落实。新农合经办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巡查要实现常态化和制度化,巡查存在的问题要求建立存在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方法、时限及责任,做到问题线索清,整改措施明,责任落实准;实行新农合基金运行责任追究制,“谁主管、谁负责”,不管是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还是新农合经办机构,一旦出现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严肃责任追究,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是加快医疗机构内部费用控制制度建设,杜绝过度医疗发生。各医疗机构在保证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的同时,尽量考虑减轻病人经济负担;要充分利用医改的各项指标加强内部费用控制,建立负面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方式;要严格执行按病种付费和临床路径的探索和落实,杜绝过度医疗情况的发生。
五是加深新农合经办机构与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沟通渠道,促进双方共识形成。新农合基金总额包干预付是特殊时期,特殊条件下采取的特殊措施,本着健康扶贫优惠于民的前提意识,统一思想,强化责任担当,建立相互理解和支持的沟通渠道,确保该项工作的有效落实,为全县新农合制度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