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监狱选派22名民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近日,按照省司法厅的部署,省监狱管理局选派22名监狱民警到贵州省社区矫正任务重的县(市、区)司法局挂职,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据悉,从2018年起,省司法厅将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监狱民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选派民警挂任县(市、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局(科、股)副局(科、股)长或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贵安新区挂任政法与群众工作部政法综合科副科长),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选派民警挂职时间为一年,实行一年一换。
挂职期间,挂职民警将协助司法局开展以下工作:
(一)参与开展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参与对社区服刑人员交付接收、组织宣告、解除矫正。
(二)参与开展社区矫正审批事项和相关调查取证工作。
(三)参与组织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社区服务等集体活动,协助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训诫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四)协助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查找、给予处罚、收监执行和法院禁止令执行工作。参与对重点监管对象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协助监狱处理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与社区矫正衔接工作。
(六)完成其他涉及社区矫正业务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