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财政厅等部门明确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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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16日发表
近日,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卫计委联合下发通知对医师资格考试费收取方式、退费等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通知规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由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组成,开展考试报名工作时,收费采取统一收取、分别管理的方式进行;对报名收费项目分别开具《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收据》,实践技能考试费全额上缴财政;实践技能考试未通过的考生,不能参加医学综合笔试,卫生计生部门在退费时限内对其医学综合笔试费办理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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