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按照花溪区全面从严治党“三月一督查”运行机制要求,近日,区委副书记薛昌柱,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卢代康,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谢秩刚,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张瑜分别带队,到花溪区部分区直机关、国有公司、乡镇、社区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查。
各督查组深入区市场监管局、燕楼镇、城南公司、区直机关工委、区安监局等14家单位开展督查。通过查阅资料、现查询问、召开座谈、听取汇报等形式,全面督查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学习贯彻落实区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十一届区纪委三次全会,全区党风廉政教育警示大会,以及2018年以来历次区委常委会精神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实施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相关工作情况、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等十二项内容。通过督查,不断提升各单位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思想政治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发现并反馈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各单位抓党建、强党建,不断提升各单位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确保各单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先锋模范作用。
督查组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要牢记党员干部的身份和职责,贯彻好各级决策部署,履职尽责,用实干业绩体现对党的忠诚;要强化责任担当,培养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干部队伍,重视综合能力提升,加强学习实践,不断提升能力水平;要强化政治功能,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打牢基础,建好任务、落实好各项责任清单,坚持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以抓党建、强党助推各项工作开展;要强化政治定力,持之以恒加强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进一步搞好党性、警示、宗旨教育,促进各项工作取得更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