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社会保障兜底精准扶贫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精准识别兜底对象,提高低保标准。把“两无”贫困人口和暂时不能脱贫人口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2018年农村低保标准由2017年的3528元/人.年,提高到3876元/人.年,增长9.86%;城市低保标准由532元/人.月,提高到570元/人.月,增长7.14%。全县共有农低保对象12587户420***人,较2017年减少13495人,退保率24.29%;城低保对象520户824人,较2017年减少240人,退保率22.56%。截止6月累计发放农低保资7370.5万元,城低保资金312.36万元。
二是提高特困供养水平。不断加强五保供养工作,落实供养政策,五保户供养标准(特困供养)由2017年9576元/人.年,提高到10260元/人.年,目前共有农村五保对象1421户1634人,共发放五保供养资金211.617万元。
三是扎实开展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强化各项工作制度的有效衔接。截止目前,医疗救助共58114人次,发放救助资金360.16元,其中:资助民政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57318人,参合金191.07万元;审批临时救助对象352人,发放救助金88.4668万元,防止因病返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