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四定四推四确保抓实行政审批六个一改革工作
为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让群众和企业有更多的获得感,近日,毕节市采取“四定四推四确保”工作举措,在全市开展“当场办结一批、网上办结一批、承诺办理一批、限时办结一批、***服务一批、从严监管一批”行政审批“六个一”改革工作。
一、定改革目标,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六个一”改革工作,确保“改有方向”。一是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全面梳理并公布当场办理、网上办理、承诺办理、限时办理、***(预约)服务、从严监管事项六张清单,逐步建立健全六张清单执行机制,以实施清单推动政府高效运转、高效服务。通过改革,促进政府办事效率不断提升,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明显增强。二是划定实施范围,市、县(自治县、区)政府部门(含有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单位)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上述单位权责清单中所列事项全部纳入“六个一”改革范围,实行清单管理和动态调整。
二、定改革内容,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六个一”改革工作,确保“改有作为”。一是开展“不见面审批”改革。各县(自治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全面梳理本地区、本部门涉及民生、公众、企业等需求量大、关注度高、办理量较多、可在网上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网上办理事项清单管理。二是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纳入清单的事项,申请人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一次性完整提供申请材料的,必须当场办理,确保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三是推进“承诺办结制”改革。对于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市场准入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机关可以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全部纳入承诺办理事项清单管理。四是推进“限时办结制”改革。各县(自治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全面梳理涉及企业开办、项目审批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明确办结期限,纳入限时办理清单管理。五是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对伤、残等特殊群体或边远困难地区群众申请办理的事项,可由申请人通过电话、网络预约等方式,行政机关***提供服务的审批事项,纳入便民化服务清单管理;推广民间投资项目免费代办服务,推行行政审批预约办理。六是推进从严监管事项清理。各县(自治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将权责清单中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的,确需强化风险管控的权力事项纳入从严监管事项清单。
三、定保障措施,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六个一”改革工作,确保“改有保障”。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各县(自治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把此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树立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善于协作,确保各项改革措施顺利推进。二是建立联动机制。各县(自治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在工作推进中要注重条块结合、上下齐抓、形成合力。市直有关部门要勇于担当、率先垂范,加大对本系统行政审批“六个一”改革的督促指导和业务培训,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工作进度。三是强化考核监督。在推进“六个一”改革过程中,严禁各级政府部门以“六个一”改革为由收取“加急费”“服务费”等各种费用,设置各种前置条件或准入门槛。各县(自治县、区)审改办要通过检查、督查、评估、通报等方式,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四、定工作步骤,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六个一”改革工作,确保“改有成效”。一是梳理汇总阶段,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前。各县(自治县、区)审改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进本级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审批“六个一”改革,7月底前须完成六张清单分类梳理及汇总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负责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六个一”改革,7月底前完成分类梳理,并报市审改办汇总。二是全面审查阶段,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前。市、县(自治县、区)审改办分别牵头完成行政审批“六个一”改革清单集中审查。三是公布实施阶段,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底前。2018年10月底前,市、县审改办要及时将成熟的“六个一”改革清单按程序送审,11月底前基本完成“六个一”改革清单公布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