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全面完成2018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
按照省、州对城乡低保提标工作要求,今年2月份,锦屏县召开锦屏县2018年度城乡低保提标工作会议并对年度核查提标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18年,锦屏县农村低保标准由2017年的3528元/人?年,提高到3876元/人?年,提高9.86%;城市低保标准由532元/人?月,提高到570元/人?月,提高了7.14%。
经过各乡镇组织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包村干部入户核实、召开民主评议会议、张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等环节,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按标施保”。目前,2018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已全面完成,并于7月初将低保金通过社会化形式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同时补发2018年1-5月新低保待遇与老低保待遇的差额。
据悉,提标后全县共有城乡低保3953户,8628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625户、984人,月支出城市低保金35.79万元,月人均补助363元;农村低保对象3328户、7***4人,月支出农村低保金173.1万元,月人均补助226元,1-5月将补发城市低保15.1万元,农低保9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