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四措抓好汛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打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力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荔波县采取四项措施抓好境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一是严查“三超一疲劳”和酒后驾驶行为。交通、交警、安监等部门联合各乡镇有效利用赶集日、农户举办“红白喜事”等易发酒后驾驶的特点,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继续抓好日常整治工作。
二是狠抓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突出重点危险路段的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各乡镇、村支两委、村警、包村领导干部及组长负责对本辖区所有路段安全隐患全面排查登记、统计上报,对乡、村两级能够消除的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对不能消除的隐患要做好台账登记及时上报县级有关部门落实整治,同时做好临时安全警示标志。
三是强化安全文化宣传教育。各乡镇、村支两委、包村领导干部要经常性深入村组对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向驾驶人发放提示卡和宣传单,制定宣传标语提醒营运车辆不要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形成人人遵章守法,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彰显“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
四是抓好新、改、扩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分管领导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深入道路施工现场巡查、检查工作,严格按照“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的理念加强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遏制事故的发生,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一个畅通、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