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五到位推进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工作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农房保险有关精神,金沙县积极探索和改革农村灾害救助方式,结合实际,“五到位”推进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工作。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模式,结合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了由民政、财政、金融办、承保公司等单位和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成立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会议,明确县、乡(镇、街道)各部门及承保公司职责及分工、协调配合,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推进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工作,帮助农户分散灾害风险,提高受灾群众灾后重建住房资金保障能力,有效防止受灾群众困灾致贫返贫,助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开展。
二是实务培训到位。按照县、乡(镇、街道)各部门和承保公司职责和业务分工,结合县、乡灾害信息员业务培训,适时召开县、乡、村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实务培训会,统筹做好辖区内农房灾害保险工作,加强责任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农房灾害保险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是宣传措施到位。县、乡(镇、街道)各部门、承保公司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信、召开群众大会、农民讲习所,发放日历宣传卡、播放宣传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多层次、全方位积极向农户宣传、普及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的政策及相关知识,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深入农户宣传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的报险方式、报险电话、保险范围、保险费率、赔偿标准、理赔流程、理赔标准等重点内容,提高农户对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政策的知晓率,认可率,引导农民自愿增缴。
四是责任落实到位。县、乡(镇、街道)各部门和承保公司建立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好统筹协调,资金筹集,宣传发动,农房情况调查摸底、建立完善统保台账、农户参保保费收缴,投保理赔、查勘定损等工作,及时处理理赔中产生的争议、矛盾,确保此项“顺民心、惠民利”工作落到实处。
五是***督查到位。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每月30日前调度完成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工作开展情况;了解受灾群众报险情况,***查勘理赔情况,理赔时效,发动群众参保率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责令纠正,限期整改,对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下达“工作提示单”,进行约谈问责,确保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