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落实人民调解员培训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做好新形势下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员政治素质及业务能力,加强现阶段人民调解员服务农村“三变”,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能力,今年,清镇市司法局立足开展形式多样的人民调解员培训,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提供了有力的人员保障。
一是层次化培训延展服务范围。今年培训采取县、乡(镇)、村(居)三级培训的方式举行。1月--5月,各乡(镇)组织培训11期240余人,尤其是组织人员深入村(居)对调解员、村(居)小组长进行培训,将其纳入培训范围,更深一步延展调解触角,使得调解工作能及时掌握群众动向,第一时间发现纠纷、解决纠纷。在此基础上,利用走访、下村机会,对调解员进行面对面指导,在清镇市卫城镇新发村,全国优秀调解能手现场“一对一”教授该村专职调解员如何规范拟写调解协议书。
二是多样化内容丰富培训内涵。在培训内容规划上,既有符合时代发展的十九大精神、《宪法》宣讲,也有符合农村实际的继承权纠纷、土地纠纷等法律法规解答,以及调解实务、调解文书规范化等内容,利用调解员队伍扎根基层、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众去的优势,将十九大精神、《宪法》及《土地承包经营法》等“三变”法律法规的宣讲、解读延展到田间地头,使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扎根基层,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宣传法律法规。
三是定制化培训提升调解服务。改变以往“一锅端”、“一把抓”的方式,在培训前,由基层科、司法所到村(居)调委会进行走访、座谈,收集汇总当下乡(镇)、村(居)多发的纠纷类型,根据需求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调解能手等做为培训讲师,针对性开展培训,如麦格乡以规范化调解文书以及赡养纠纷等调解实务培训为主,站街镇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等法律法规培训为主,各地根据实际开展不同内容的培训,提高了调解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