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多措并举全面推进非遗保护传承工作
传承是非遗发展的根基。近年来,榕江县十分重视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工作,通过采取健全保障机制、加快非遗申报等五种措施,有效促进了非遗的活态传承。
一是夯实基础,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先后成立了“榕江县民族民间文化抢救工程领导小组”、“榕江县非物质文化保护中心”、“榕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工作领导小组”等领导机构,为“非遗”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摸清底数,全面开展“非遗”普查。榕江县于2003年正式启动“非遗”普查工作,制定了《榕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案》和《普查方案》。至今,已对19个乡镇的152个村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
三是积极行动,加快“非遗”项目的编制与申报。2009年“侗族大歌”成功申报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2013年栽麻乡大利侗寨入选全国第七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脚车苗寨、大利和宰荡侗寨已被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同时完成“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申报工作。
四是以人为本,加大传承人的保护力度。榕江县坚持以人为本的“非遗”保护原则,不断加强对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保护力度。目前,全县各项技能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登记在册人数为189人。
五是建立传承基地,培养传统文化接班人。2011年以来共建非遗文化展演基地27个。其中宰荡、大利、滚仲等12个民族村寨列为“榕江县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村寨”,车民小学、高文小学、太平小学等15所学校列为“榕江县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学校”,传承条件得到显著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