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应急厅下发紧急通知就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作出安排并向灾区调拨一批救灾物资
入汛以来,贵州省多地先后不同程度遭受暴雨洪涝、风雹等自然灾害。近日,省应急厅向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下发紧急通知,就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作出安排。
通知强调,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的责任感。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和务实举措。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好灾害救助工作职责,扎实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认真落实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的救灾工作要求,筹集落实救灾资金物资,切实保障好受灾群众特别是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通知要求,要及时组织灾情核查,摸清受灾群众底数。受灾县(市、区)要切实履行灾害救助主体责任,及时组织受灾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逐户查清群众受灾情况,重点查清灾民倒损房屋、需紧急救助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市(州)、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深入灾区查灾核灾和灾情评估,准确掌握灾情和受灾群众生活状况。
通知强调,要规范开展灾害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要认真落实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政策,突出抓好因灾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应急生活救助、因灾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群众过渡期生活救助、因灾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恢复重建等工作,对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逐户作出安排。要重点救助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保证所有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的饮用水喝、有临时住所、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要督促承保公司及时做好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查勘定损和理赔服务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救助工作。要加强政策衔接,积极协调民政、扶贫等有关部门,落实社会救助和帮扶措施,有效防止受灾群众因灾致贫、因灾返贫。
通知最后要求,各级要持续强化应急准备,做好新灾防范应对工作。当前,我省正值主汛期,自然灾害多发易发。全省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今年汛期防汛抗旱和救灾救助工作的严峻形势,持续加强应急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雨情汛情灾情发展,及时应对处置。各地要加强救灾物资和装备设施的统筹保障,提高物资调配效率和资源统筹利用。一旦发生自然灾害,要视情及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及时核查灾情,确保救灾物资迅速到位,尽快开展救灾救助工作。要强化应急处置和临灾避险,遇有重大险情,要坚决、及时、果断地转移危险区内所有受灾害威胁的人员,及时启用避灾场所,妥善做好受灾群众安置,调运发放救灾物资、安排下拨救灾资金、防范次生灾害等工作。
为支持各地做好防灾备灾和救灾救助工作,根据灾情和灾区需求,省应急厅于5月29日向灾区调拨了2000张单人折叠床、3000张4折折叠床、15000套衣裤、200套折叠座椅、150个应急移动厕所、150台发电机等价值480余万元的一批救灾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