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伴生放射性矿普查工作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贵州省伴生放射性矿普查工作于2018年1月1日启动,2019年4月30日结束,历时484天。该项工作在国家和省级污染源普查办公室、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司和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各市(州)环保局、省/市级辐射站和第三方技术协作单位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贵州省伴生放射性矿普查工作,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本次共计完成了对全省9个市(州)的11类(含铅/锌、铜、钢铁、钒、磷酸盐、煤、铝、钼、镍、锗/钛和金)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企业的普查,普查企业数:2371家,初测企业数:2291家,详查企业数:1***家;监测γ辐射剂量率点位14149个(不含本底监测数据),采集固体样品628个,废水样品25个;基本摸清了贵州省伴生放射性污染源数量、分布和辐射现状水平,达到了本次辐射普查的目的。
以贵州省辐射环境监理站为首的四个省级质保小组完成了对本次普查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工作,包括实施方案和质保方案的制定、普查队伍的选拔和培训、对普查队伍和样品承检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对210家普查企业开展现场同步质量控制、对43家普查企业的样品开展实验室质保抽查、对各阶段采集到的信息和数据及时核查并及时纠正相关问题等,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满足国家要求。经统计,贵州省现场复测γ剂量率剂量率合格率为100%,样品核素分析省级质控合格率为96.0%,均满足“外部质保样品核素分析比对数据的一致率≥80%”的要求。
下一步,贵州省将借助在本次普查中开发的《贵州省伴生放射性矿普查数据分析应用平台》,将本次普查的成果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科学、合理地分析,为贵州省伴生放射性矿的辐射监管提供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