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三个方面抓好困难群众救助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充分认识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对于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为此,修文县从三个方面抓好困难群众救助。
一是抓好城乡低保兜底保障。2018年1-5月向农村困难群众发放低保救助金(18679户次33714人次)8374589元;城市困难群众发放低保救助金(3352户次5368人次)1767060元。月均发放特困供养人员供养金465户469人,供养标准960元/月·人,自理护理标准294元/月·人,半自理护理标准882元/月·人,失能护理标准1470元/月·人。
目前,该县共有贫困对象2283户5939人,纳入农村低保978户2461人,纳入特困供养231户232人。要求乡镇对符合低保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认真复核,将符合条件的精准扶贫对象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进行动态管理。
二是抓好医疗救助健康扶贫。在低保兜底扶贫对象全部纳入医疗救助的基础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
三是抓好临时救助扶贫。通过常规程序和紧急程序及时对困难群众发生的突发性、紧急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实施救助,1-5月累计救助300余户次,支出18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