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五大行动彰显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新活力
松桃苗族自治县以乡村振兴为目标,推进五大行动彰显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新活力。
“三治”一体体系规范文明行为。突出村级“两委”建设,完善村规民约,健全自治、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三治”一体的乡村治理体系,全面推行“一村一警务助理”农村社区警务模式,在全县509个村配备538名警务助理,全面提升治安防控能力。
普法教育宣传引导遵规守矩。组织了29支普法依法治县宣传队伍、法治义务宣传队伍及“法治文艺演出小分队”等,通过各种宣传形式为广大群众学法知法守法提供了渠道,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以基层司法干部为主体开展法制培训60场次,接受法律咨询365人次,参加村民议事会25次,调解纠纷158件,代写法律文书63件,发送宣传资料19000份。
道德模范评选引领良好风尚。积极开展“十个十佳”“十星级文明户”“孝亲敬老模范”“好婆婆、好媳妇”等道德模范评选活动。2012年以来,该县共有6人入选“中国好人榜”;21人入选“贵州好人榜”;在2013年全国道德模范评选中,松桃有2人入选,有5人荣获贵州省道德模范称号,200名荣获全县评选的十个十佳先进人物。
生态环境治理创建美丽村庄。以“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为抓手,推进乡村环境综合治理,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三高”行业项目建设,并充分利用荒山荒坡荒地,构建由防护林、生态林、经济林、苗圃组建的绿色屏障系统。成功创建省级生态乡镇6个、生态村11个。
文化遗产保护展示多姿多彩。大力保护古村落、古建筑、古树名木、历史遗址等物质文化遗产和传承松桃苗绣、松桃绝技、寨英滚龙、孟溪花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设立半坡民俗体验中心、苗族文化展览馆、松桃60周年发展成就展览馆,唤起人们对乡愁的记忆。通过创新形式开展“多彩四月八”“六月六”苗族情人节、正大花鼓艺术节等活动,加大民族语言文字扶持力度,让民俗文化得到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