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为加强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减缓污染程度,保障公众健康,改善环境质量,提高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确保全县空气质量优良,纳雍县四保障进一步做好纳雍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提升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保驾护航。
一是严格落实管控考核。管控措施启动后,要求各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立即启动各自管控方案,严格检查督查,严禁产生污染物。县督办督查局(实绩考核办)将会同县管控办按照全县污染天气管控工作要求进行督查,对履职不到位,管控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一律提请问责。
二是通讯与信息保障。充分发挥现有信息发布系统作用,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建立环境空气响应联络机制,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明确专人作为联络人,确保应急指令畅通。
三是制度保障。要求各乡镇(街道)、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行业空气污染防控方案,并督促相关企业制定污染管控方案,明确污染管控措施、操作程序,建立可追溯的管控记录及企业内部检查考核和配合追究制度。
四是宣传保障。县环境保护局组织专业人士对环境空气监测信息、应急措施效果以及公众健康防护知识等进行解读,引导公众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县环境保护局会同宣传部门加强舆论宣传,及时公开环境污染管控响应期间各项管控措施采取情况及动态实施效果,鼓励公众积极举报管控响应期间的大气污染行为,倡导公众绿色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