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三抓三强保障易搬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
为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绥阳县采取“三抓三强”措施,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抓好制度衔接,强化政策合力。制定下发了《绥阳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社会保障兜底工作的通知》《绥阳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社会救助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对搬迁困难群众相关社会救助政策进行了明确,提出了保障困难搬迁对象基本生活要求。
抓好低保衔接,强化基本救助。按照“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原则,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低保对象搬迁后仍继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据统计,2016年搬迁对象中有130户382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每月发放低保资金6万余元;2017年搬迁对象中186户584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每月发放低保资金10万余元。
抓好临时救助,强化过度保障。对易地扶贫搬迁困难群众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及时按照临时救助相关政策进行救助,确保搬迁困难群众生活困难问题能及时、高效、妥善得以解决;根据省市关于发放搬迁群众一次性临时救助资金的文件精神,2017年底对全县确已搬迁的557户2433人建档立卡户、低保户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共计发放救助资金3***.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