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河(湖)长制工作培训在贵阳举办
2019年11月4-7日,贵州省河长制办公室在贵阳市举办全省河(湖)长制工作培训,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河长办副主任喻兴铸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
此次培训的目的,深入学习***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省级河(湖)长制责任单位和各级河长制办公室业务人员履职能力与水平,深入推进贵州省河(湖)长制工作。
喻兴铸在开班仪式上指出,在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节点,举办全省河(湖)长制工作培训班,既是一次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又是一次工作推进调度。要求大家学以致用,各级河长办要认真履行统筹、协调、分办、督办职责,充分发挥承上启下、协调各方的作用,坚决打赢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歼灭战,扎实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切实抓好“一河(湖)一策”方案贯彻执行,统筹抓好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强调培训期间严格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和省委组织部有关要求,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开班仪式上,对获得“助推绿色发展 建设美丽长江”全国引领性劳动和技能2018年度竞赛通报表彰的先进单位、美丽河流和个人进行颁奖。
省河长办特邀请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河长制工作处处长刘小勇、河海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李一平、浙江省河长办处长彭洪、安顺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生态环保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罗蒙给大家授课,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增长了见识,增进了交流。毕节市、黔南州河长办、省统计局、省公安厅分别就河(湖)长制工作作交流发言,省水利厅河长制工作处处长吕涛介绍全省河(湖)长制工作,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
参加培训的有河(湖)长制省级责任单位、各市(自治州)、贵安新区、各县(市、区、特区、管委会)河长办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省黔中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共25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