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五措并举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近年来,黔西南州坚持“以人为本、应救尽救、无偿救助、自愿救助、依法救助”的原则,不断完善救助服务措施,扎实开展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基本实现街面无流浪乞讨人员,让美丽城市更靓丽。
一是扎实开展街头主动救助。工作中,将主动救助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常抓不懈,每天开展2次街头主动巡逻救助。同时,对市民举报或110报警电话,及时快速处置,不懈怠、不拖延,第一时间赶至现场,进行甄别救助。2018年一季度,州救助站共救助122人次。其中:男103人次、女19人次、未成年人14人次、老年人12人次、残疾人及其它36人次,务工不作、寻亲不遇、被骗及其它97人次。
二是严格规范站内被动救助。对来站求助人员,严格按照救助工作流程,把好申请填写关、询问登记关、查证核实关。依据全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做好信息比对,及时提供食宿、车票等实物救助。
三是完善身份甄别查询工作。建立询问查询机制,建立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机制,建立公安户籍网查询机制,建立流出地民政部门联合查询机制。此外,对无法查明身份的流浪乞讨人员,通过报纸、全国救助信息系统发布寻亲公告,为寻亲人员提供查询便利和帮助。
四是认真做好医疗托养救助。对无法掌握个人身份信息的,病情较重且行为能力较差的流浪精神病人,与精神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实行临时生活托养安置和正规治疗。目前,滞留在站82人,分送6家医疗机构救治。
五是坚持执行24小时值班制。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工作要求,加强夜晚值班,做到信息畅通,保证一旦有险情,相关人员和领导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至目前,没有发生一起重大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