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县严格落实三个三要求全力护航城镇饮用水卫生安全
为做好城镇饮用水污染防范工作,着力解决好与群众息息相关的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台江县精密部署,严格落实“三合格、三公示、三规范”监管模式,切实护航城镇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
严格落实“三个合格”。一是证件合格。供水单位必须通过法定程序办理饮用水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年度健康体检,并在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通过饮用水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及考试来取得培训合格证明方可上岗;购入供水过程中的所使用的涉水产品必须向厂家索取有效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二是快速检测合格。在日常卫生监督检查中,依托现代化生活饮用水快速检测设备对各供水环节水质进行监督检测,结果不达标的立即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停业整顿,限时整改。三是消毒合格。室内紫外线消毒灯保持正常运转并有消毒检查记录;供水管材按时开展巡查并有完整记录档案;化验室保存原始记录备查。
严格落实“三个公示”。一是许可证及等级牌公示。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及单位卫生信誉度等级牌必须公示于醒目处,随卫生许可证公示的还有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及培训合格证明。二是日常八项目监测结果公示。严格要求供水单位进行日常八项目监测并报备待查,同时要求公示监测结果及正常数值于醒目处。三是责任人信息公示。要求供水单位搭建联系平台,加强负责人及值班人员信息公示,落实责任到人。
严格“三个规范”。一是水源防护设置规范。水源地的选址必须远离农作物种植地、化粪池、垃圾处理场等对水质造成污染的区域,并设置有明显的水源地标识。二是供水流程规范。沉水池保持清澈,无飘浮物,按要求添加聚氯化铝等;过滤池净水设备要求正常运转,规范添加石英石保证饮用水有效过滤;清水池进行定期清洗和巡查,保证水池清洁。三是库房台账和卫生管理档案规范。库房设备及物品归纳整齐,台账清楚,同时严格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档案资料包括有关生活饮用水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相关文件资料、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平面布置图和管线图、水质监测检验报告、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资料、饮用水消毒记录等,下达的卫生监督意见书也必须保存在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