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严要求认真抓好2018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责任,深入调查研究,尽快办理,及时答复人民所盼,狠抓各项民生事业落实,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率”和各项政策的“落实率”。纳雍县认真抓好2018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力争做到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期间234件建议和提案件件有着落。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对建议和提案督办的组织领导。要求各责任单位进一步提高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承办股室负责人及具体承办人员分级负责制,不断健全完善办理工作台账,对各个环节和各项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标准,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全年办理工作。
二是做到分类办理。对于省、市建议提案,涉及纳雍县的省、市建议提案,要求各主办责任单位将办理意见在规定时限内以正式文件报送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综合整理后按程序报县人民政府相关领导审定,以县人民政府正式文件统一答复和报送。对于县建议提案,要求各主办责任单位将办理意见按程序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以本单位正式文件直接答复建议提案者,并报送县督办督查局、县政府办、县人大、县政协存档。
三是严格办理程序。强化承办工作,要求各责任单位对接办的建议提案要认真清点,逐件登记,提出拟办意见和办理时限后,报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对需2个或2个以上单位办理的建议提案,主办责任单位主动会同协办责任单位协商办理。协办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向主办责任单位提交书面办理意见,双方应互相通报办理结果。承办单位意见不一致时,主办责任单位要积极商请有关部门协调。强化催办督办,县督办督查局每月对责任单位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开展1次督查,采取发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责任单位等方式进行催办、督办,将督查办理情况分别送县政府办、县人大及县政协,同时向涉及责任单位通报办理进度,保证按时办复。强化提案审核,要求对建议提案的答复严肃认真,内容不得违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符合实际情况,文字要精炼,语气要诚恳,行文格式要符合规定要求,答复意见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形成正式文件并加盖责任单位公章。
四是限时办理答复。要求各责任单位强化办理职能和落实责任,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办理工作,并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办理责任人。办理中涉及重大问题,主要负责人亲自协调,负责落实。所有建议提案2018年9月15日前必须办复完毕。凡是有条件解决的,必须按时限解决,因客观条件所限暂时不能解决的,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不能解决的,实事求是地向代表或委员说明情况,寻求其他解决办法。对一些所提问题比较复杂、办理难度较大的提案提议,在规定时间内确属不能办理完毕的或办理情况代表、委员明确表示“不满意”或提出异议、要求重新办理的建议提案,责任单位要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详细了解不满意的原因和要求,充分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积极采取措施进行二次办理,并在1个月内办结,对二次办理结果代表和委员仍不满意的,应及时向县政府分管领导书面说明情况。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召集相关责任部门和代表、委员召开座谈会进行答复。
五是讲求规范办理。要求提案的答复内容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做到文字精练、表达准确、语气诚恳。严格按照规定格式进行答复,并按问题的解决程度,对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标“A”、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标“B”、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要以后解决的标“C”。
六是及时公开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以外,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主办责任单位按照“先审查、后发布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于办理复文形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经县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纳雍报》主动公开办理复文的主要内容,并适当公开本单位办理建议提案的总体情况、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有关工作动态等。公开后,应及时了解舆情反映,积极采纳合理建议,切实回应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