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
1月15日上午,贵州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吕劲松就《实施意见》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作了详细介绍,并对目标任务、改革举措等作了重点解读。省卫生健康委一级巡视员皮宇飞、省财政厅副厅长林宏、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卢吕友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0年12月26日,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了《实施意见》,这是我省贯彻落实《*** ***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加快推进医保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具体举措,也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回应全省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新期待,开启贵州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新征程的重要里程碑。
《实施意见》在充分领会中央精神和把握我省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实际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就我省医疗保障制度改革需要补齐的短板和走出有别于西部其他省份的改革道路,提出24项改革举措,预计到2025年,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取得新突破,医保公共管理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医药服务供给质量取得新进展;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努力建成更加公平的贵州医保,实现城乡参保人员公平享有医保待遇和公共服务;建成更有效率的贵州医保,实现医保基金购买到更具价值和经济适宜的医药服务;建成更可持续的贵州医保,实现医保制度长期自我平衡;建成更加安全的贵州医保,确保医保制度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建成更加便捷的贵州医保,让医保公共服务释放人性化的温暖。
下一步,我省将以推动医疗保障制度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1+4+2”改革框架为主线,着力保障全省人民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需求,着力增强医疗保障服务供给能力,着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加快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障和健康福祉需求,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续写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奋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贡献医保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