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积极落实临时救助保障切实兜牢民生底线
2020年,省财政厅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全省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目标,着力健全完善临时救助政策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兜牢民生底线。
一是强化部门配合,制定完善临时救助政策。积极配合省民政厅、省扶贫办出台《关于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的实施意见》,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及时将受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的人员纳入救助范围,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配合省民政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加强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等人员的救助支持。积极配合研究制定《贵州省2020年城乡低保提标方案》,2020年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提高到***5元/月、4318元/年,平均增幅为4.9%、5.2%,相应临时救助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切实做到“应救尽救”。
二是加大投入力度,支持临时救助落实到位。千方百计筹集补助资金,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支持各地临时救助落实到位。2020年,省级财政共筹集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00.25亿元,其中:中央补助87.7亿元,同比增长12.6%;省级安排12.55亿元,同比增长近93.7%。
三是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修订完善《贵州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完成2019年度全省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考核,进一步规范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强化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提升使用效益。落实《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同省民政厅完成了我省2019年度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自评报告上报。经考评,贵州省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评定为“优秀”等次,其中工作保障、工作管理、工作效果绩效排列全国前1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