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关区稳步推进农村扶贫小额保险助力脱贫攻坚
近日,从七星关区扶贫办了解到,《毕节市七星关区全面开展农村扶贫小额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实施,截至3月14日,全区范围报案177人,其中65周岁以上72人、65周岁(含)以下105人,共结案赔付65人,已理赔23.95万元。
农村扶贫小额保险的实施是由区政府统筹、区扶贫办牵头,各乡镇街道具体组织实施,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公司、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毕节中心支公司作为第三方承办机构,提供全程服务保障。参保对象为全区出生28天以上、2016年新识别的全区国办系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4341万人(以国办系统管理数据为准)。其中,保险费按每人每年20元缴费,缴费方式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中解决,保险费合计268.682万元。实施时间是签订协议之日起,区扶贫办负责核定“建档立卡”人员名单,向保险公司提供参保人基本信息,区政府与保险公司签订承保协议后,保险公司以团体投保方式进行承保。
其中,中国人寿保险毕节分公司承保大银、亮岩、林口、清水铺、生机、团结、燕子口、碧海、层台、海子街、龙场营、普宜、田坎、小吉场、阿市、大新桥、对坡、观音桥、何官屯、田坝桥20个乡镇街道;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公司毕节中心支公司承保八寨、水箐、大河、放珠、青场、撒拉溪、三板桥、鸭池、杨家湾、野角、碧阳、大屯、德溪、千溪、田坝、阴底、长春堡、朱昌18个乡镇街道。
具体保障内容为疾病身故、意外身故、意外残疾、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其中65周岁(含)以下人群对应的保险金额赔付为意外身故、意外残疾3万元,疾病身故3000元,意外医疗费用1000元;65周岁(不含)以上人群保险金额赔付对应减半。产生身故责任保险金赔付后,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意外伤残等级赔付标准按每名被保险人保险金额乘以伤残鉴定等级比例赔付;意外伤害医疗报销标准对于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或者有第三方报销医疗费的被保险人,剩余医疗费用按100%比例给付,对于未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按实际医疗费用80%比例给付,但最高不能超过规定的保险金额。方案还明确了农村扶贫小额保险的除外责任。
此外,方案明确,对农村扶贫小额保险发生的理赔,保险公司要开通快捷方便绿色通道,做到意外伤害赔付“立案可取”,意外死亡赔付快速兑现,特别紧急情况先行赔付,特殊情况不便领取的***赔付,最大限度服务于民、让利于民,取信于民的。
据了解,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农村扶贫小额保险,是针对2016年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风险保障缺口,由区政府统筹资金购买农村小额扶贫人身保险,运用商业保险及时赔付的机制,降低基层政府组织社会管理成本,形成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之外的有益补充,有利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扶助“四重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到2020年实现贫困人口全面脱贫不返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