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座谈会召开
3月10日,省生态环境厅召集各市(州)政府相关负责人,各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召开全省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座谈会。会议由副厅长付野秋主持,厅长杨同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付野秋对全省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情况进行通报。“十三五”期间,我省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稳中向好。2016年至2020年,全省9个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总体呈逐年上升趋势。2020年,全省9个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为99.2%,较2015年上升1.6个百分点。
杨同光指出,生态环境部门要及时尽早启动应急管控措施,情况紧急或严重时要提请主要领导高位推动。各级、各部门要协同配合,加强联动,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工作上形成合力,守好大气环境质量底线。
杨同光强调,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各地和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视察贵州的***精神,切实做到“五个强化、五个提升”。即:强化环境质量管理,将空气、水环境质量优良稳定性向高水平提升,在巩固优良环境质量上出新绩;强化突出问题整改,将污染治理和监管能力向高水平提升,在污染防治攻坚上出新绩;强化生态创建和修复,将生态屏障建设向高水平提升,在生态保护上出新绩;强化降碳减污倒逼机制,将生态环境优势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向高水平提升,在推动绿色发展上出新绩;强化生态保护制度创新,将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体系向高水平提升,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上出新绩。二是要重点抓好今年生态环境各项工作。工作任务实行抓手化、项目化、机制化,工作推进实行挂牌督战、挂图作战、挂账销号以及落实清单制、台账制、销号制的“三化”、“三挂”、“三制”工作方法。三是要加强对生态环境工作的领导。发挥好市(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落实好市(州)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抓工作作用,落实好各级人大、政府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