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强化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纳雍县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现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县乡两级政府要在县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听取两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主动及时向县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请县委研究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县乡两级党委要加强对法治机构建设的指导,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检查督查。县乡两级政府及其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每年组织召开有关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出台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督查,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法制队伍素养。要加大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注重把法制机构作为优秀干部人才培养锻炼平台。加大法制机构队伍业务培训力度,从2018年起,县政府法制机构要通过与政法院校、科研机构等合作,每年组织至少一期法制人员专题培训,切实提高法制队伍素养,培训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从2019年起在政府部门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工作的新进人员,应当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
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全过程,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县乡两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本辖区本部门一年内发生多起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县乡两级政府每年第一季度要向同级党委、人大(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政府部门每年第一季度要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要真实全面反映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并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县乡两级党委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县乡两级政府及其部门的党组织要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的重要作用,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
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从纳雍县实际出发,***制约、不适应法治政府建设的实际问题。定期通报和曝光违法行政典型案例,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时间进度安排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除《纲要》和本实施方案有明确时间要求外,原则上应当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县政府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进展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县依法治县办、县政府法制办、县督办督查局要共同做好督促检查,对没有按时完成有关工作任务的乡镇(街道)和部门,采取约谈、发文等方式督促其完成;问题严重的要予以通报,并视情节追究有关领导人员责任。各乡镇(街道)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开拓进取、久久为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改革发展破障闯关、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迈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纳雍作出扎扎实实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