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川县环保局积极配合县地税局做好排污费改税前期工作
根据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2018年1月1日起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为确保务川县排污费改税工作的顺利实施,县环保局积极配合县地税局,扎实做好排污费改税前期工作。
一是积极做好排污费数据档案移交。环保局安排专人负责对务川县2017年排污费征收相关档案按照“一企一档”进行整理,并于2017年10月份将2017年1-9月排污费数据档案移交县地税局,2017年10月至12月排污费征收数据档案计划将于3月中旬全部移交,以便地税局查阅排污费征收相关资料。
二是加强培训和交流。环保局负责排污申报和排污收费的业务骨干主动对县地税局所有干部职工进行了培训和交流。主要就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税法及相关专业术语、排污收费的征收程序、排污费的计算以及在征收排污费过程中的工作经验进行了交流学习。
三是主动指导传授经验。环保局负责排污费征收的同志主动对地税局来跟班学习的5位同志耐心指导,对务川县的各个行业排污费核算方法及排污费征收过程中的好经验进行了传授。
四是积极配合做好污染源企业信息采集工作。环保局积极配合县地税局对纳入环保税收范围的企业进行信息采集工作,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执行标准等信息进行了采集,目前已完成38家企业的信息采集工作。
下一步,县环保局将继续配合县地税局做好费改税的相关工作,确保务川县费改税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