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五举措抓好传统村落保护传承
一是优先建设消防设施。剑河县将传统村落防火项目作为保护发展重点建设项目,尽可能消除传统村落火灾隐患,2016年和2017年先后完成了29个传统村落消防安全改造工作。
二是逐步完善基础设施。按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10+N”工程建设要求,结合村寨实际情况,以“缺什么,补什么”的方式,明确建设内容,解决如何建设问题,在完善基础设施的同时,强调各项建设外观与传统村落整体风貌相协调。传统村落道路硬化率、农网改造率、广播电视和宽带覆盖率、“4G”移动信号覆盖率均达到100%,自来水普及率不低于80%。积极组织建设传统村落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和垃圾收集处理体系。结合村寨优质资源和民族文化,适度有序开发特色旅游,合理植入旅游功能要素,培育旅游业态。因地制宜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特”,发展培育特色种养基地,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扶持特色手工艺,发展乡村特色旅游业,切实增加村民收入。
三是坚持科学规划保护传统。坚持规划引领原则,正确处理好保护、传承与发展的关系,科学规划传统村落,划分保护区、新安置区,出台村寨建设要求,溶入民族元素。守住传统村落的风格,传承民族文化的灵魂,以自然山水为支撑,坚持人居环境与自然环境相融,与苗侗民族文化相融,力争打造出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成功经验。
四是坚持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在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中,剑河县积极整合各项资源,不断加大投入。通过采取地方财政投一点、向上争一点、对外引一点、民间投一点、银行贷一点、社会融一点、农户筹一点、帮扶单位助一点的“八个一点”资源整合模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2017年,累计整合危房改造、一事一议、扶贫等5000余万元投入建设,不断改善传统村落面貌。
五是不断挖掘传统村落文化遗产。深入调查、挖掘、整理和保护传统村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原真性和文化内涵,保持其原有文化生态和文化风貌,保护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记录。在传统文化特色鲜明、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传统村落,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和展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