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用好用活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一是认真谋划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积极按照省、州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规划路线,结合榕江地域优劣条件,统筹将2017年第一批专项扶贫资金10198万元用于种养殖产业扶持、小额扶贫特惠贷贴息、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两保一孤”人员投保等扶贫项目57类206个。
二是创新发展模式壮大集体经济。全面按照“散打”一律不予支持、捆绑式发展原则,对全县14个出列村,每村安排10万元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量化到户的财政扶贫资金,全部由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保底分红或股份分红方式组织实施,提高集体经济发展生命力。如:与中石化黔东南分公司合作协议,将扶持村集体经济的4000万元入股在定威、水尾、仁里和崇义建加油站,按8%的进行保底分红,6年后中石化全额回收,确保村集体经济稳赚不赔。
三是建立“动车扶贫”机制。全面推行“五融五帮”、“三变”改革模式,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子基金、部门帮扶项目资金、农户山林田土、养殖户劳动力投入等全部量化成股,由龙头企业、村级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牵头组织实施,带动项目发展,贫困户参与保底分红。如:平永镇中寨村科星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探索创新“党建联社”运行机制,采用通过“支部+合作社+致富带头人+贫困户”的模式,2017年按照“631”利益分配方式分红51.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