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全力打造健康黔南幸福黔南
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为广大群众创建一个和谐、安全、有序的就医环境的重大举措。黔南州各级医疗机构扎实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医患矛盾,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全力打造“健康黔南”、“幸福黔南”。
近年来,在省卫计委的关心指导下、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综治、公安、司法、街道社区等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全州各级医疗机构执业环境大为改观,医患关系得到充分改善,群体性恶性医闹得到有效控制。黔南被国家评为2013-2017年度全国创建“平安医院”活动表现突出地区。
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推进创建
黔南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州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州长任组长、州卫计委主任任副组长,州综治、公安、司法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黔南州“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卫计委,由委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全州各卫计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深化“平安黔南”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纳入地方整体工作目标、平安建设的总体规划,作为对医疗机构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全州各级医疗机构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医疗机构治安保卫责任制,切实推进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突出工作重点 有效控制医闹
开展深化“医院环境整治”行动。全州各卫计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成立了深化“医院环境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和要求,明确和细化责任,确保人员到位、工作到位,确保工作取得突破性成效。各级医疗机构积极主动协助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医闹”违法犯罪团伙及人员,配合公安机关坚决铲除活动在医院及医疗纠纷中的涉黑涉恶团伙,确保无黑恶势力插手、涉足医疗纠纷;各级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医院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协助综治成员单位依法查处“依托”、无证行医、“号贩子”和散发、张贴虚假医药违法印刷品广告等违法人员,及时清理医院周边乱停乱放车辆,加强医院周边的交通秩序整治,确保急救、消防通道畅通和车辆出入顺畅。
强化医疗机构治安防范能力建设。州卫计委与州公安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全州各级医疗机构切实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防范措施,配齐配强保卫力量。目前,黔南州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建立了治安警务室,配备专职保卫人员58人,聘用保安人员138人,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121个,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装置1760个,安装出入口控制系统9个,电子巡查系统4个,与公安机关联网18家医院,组织开展安全防范培训252次。全州各级医疗机构从自身做起,增强服务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医患沟通意识。以改善服务态度、优化就医流程、落实医疗安全措施为重点,全面加强医院安全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和服务管理,加强宣传教育,查找薄弱环节,制订整改措施,加强医患沟通,把医患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各级医疗机构坚持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及时的原则,认真接待和处理患者投诉,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医疗纠纷,全面摸排掌握医患矛盾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强化制度落实,做好防范工作。全州各卫计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加大医疗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建立健全医疗纠纷的各项工作预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解决,坚持依法、有序、妥善解决医疗纠纷。各级医疗机构不断加强和完善医疗信息服务公示制度,改进现有的医患沟通制度,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及时听取社会意见和建议,开展病人满意度调查活动,完善投诉处理制度,公布投诉电话、设立意见箱,广泛收集病人意见,不断改进医院工作。
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卫计行政部门主动与新闻媒体等部门进行沟通,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积极报道广大医务人员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满腔热情、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不断发现、总结、推广卫计行业先进人物的事迹,树立卫计系统和医务人员的良好形象。大力普及医学科学知识,引导群众理性对待可能发生的医疗风险和医疗后果,引导媒体全面、客观、公正的报道发生的医疗纠纷,营造有利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舆论氛围。
健全体制机制 依法规范处置
黔南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工作,以政府令先后出台了《黔南州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试行)》及《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了“赔偿金额在1万元以下,双方可以在医疗机构专用接待场所进行协商解决;赔偿金额在1万元至10万元内,需申请医调委调解处理;索赔金额在10万元以上,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司法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进行调处。这些规定从源头上堵塞了纠纷发生后患方漫天要价、在医院停尸、焚烧纸钱等“逢死必闹”等严重干扰正常医疗秩序事件的发生。两个规范性文件为医疗纠纷的预防处置、专业调委会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撑。
作为全省第一家市(州)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黔南州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在州司法局,自2012年11月成立以来,大力加强工作机制建设,规范工作流程,2013年被列为贵州省十大法治事件。2016年黔南州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委员会共调解案59件,调解成功58件,调解成功率达98%,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为整合社会资源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探索了成功之路,为全面推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起到了示范作用,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积累了宝贵经验。通过第三方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介入调处各医疗机构发生的医患纠纷,让纠纷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群众及医疗机构对人民调解工作产生了信任感和认同感,“有纠纷找人民调解”的风气在州内各级医院普遍形成;“聚众滋事、停尸闹丧、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缠访、闹访、重复访”现象明显得到扼制。
落实工作责任 取得明显成效
2016年全州医责险统保工作启动以来,全州各卫计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有力推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州、县两级相继召开了医责险启动会,全面贯彻落实省、州医责险统保工作会议精神,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州卫计委将医疗责任保险实施情况纳入各级医疗机构“平安医院”创建,评比评优的“一票否决”指标;纳入医疗质量检查、医院等级评审复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考核的重要内容,为医责险的投保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2016年全州辖区25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按时投保,投保率100%。妇幼保健院(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232家已全部完成投保,投保率达100%。同时,黔南州将投保覆盖面扩展至村卫生室,共有297所村卫生室参保。
全州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实现了“三好三满意”,达到了服务好、医德好、质量好,社会满意、职工满意、政府满意;二是医疗机构内部治安保卫组织工作得到了加强,群防群治的意识不断增强,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模式;三是医疗机构依法行医及依法办事的意识明显增强,医患纠纷数量和赔偿金额明显减少,2016年全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患纠纷赔偿金额280.3万元,较上年下降50.38%;四是通过全面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推行“先诊疗、后付费”便民服务,进一步优化医疗机构服务流程,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2016年二级以上医院出院患者满意率达9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