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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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15日发表
为全面落实省政府下达的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发办(2011)45号〕等文件要求,市人民政府与黄梅县人民政府签订2017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一)棚户区改造
1.棚户区住房改造开工1000套,其中:城市棚户区1000套。
2.棚户区住房改造基本建成700套
(二)公共租赁住房
1.2013年底前开工建设的公租房竣工备案率要达到100%,分配率要完成90%以上。2014年开工建设的公租房分配率要完成85%,具体计划由市房管局另行下达。
2. 公共租赁住房基本建成400套,新增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50户。
3. 着力解决公租房竣工验收备案一年以上未分配,因配套设施不全影响交付使用的问题,并取得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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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19:52:3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