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新广局六项举措贯彻落实黄冈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工作
5月7日,县文新广局在5月份党员主题日活动中,把学习贯彻落实《黄冈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工作纳入学习内容中。
《黄冈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于2017年8月25日经黄冈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7年9月29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为了把学习贯彻《条例》落到实处,县文新广局党组把2018年为《条例》宣传贯彻年,重点开展以下六项活动:
一、将《条例》纳入各单位5月份党员主题日活动学习内容。
二、将《条例》宣传作为世界博物馆日(5.18)宣传周主要内容,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形成覆盖全县的宣传氛围。
三、将《条例》纳入全县文艺骨干培训班学习内容。
四、举办革命遗址遗迹文物保护员《条例》培训班。
五、召开革命遗址遗迹保护研讨会。重点围绕如何挖掘好红色资源、研究好红色历史、举办好红色展览、保护好红色遗址、开展好红色教育进行深入研讨。
六、深入开展革命遗址遗迹调研活动,全面摸清全县革命遗址遗迹分布情况、保护现状、利用情况及存在问题,形成调研报告,上报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