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凯军主持召开县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
9月12日,县长屈凯军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县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党校建设、重资产招商等工作。县委常委、副县长漆浩,副县长王烈、曹慧、费军广、李林,副县级领导李仲良等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农村供水工程效益,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拟出台《黄梅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计提及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规定,基金是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维修养护的专项资金,按“县级统筹专项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独立核算、批准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县水利局要加强工程管理,制定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规划和工程维修养护计划,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基金的提取、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及时向县政府报告检查和审计情况,确保维修养护基金真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会议原则同意《管理办法》,要求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发布施行。
会议指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是落实中央“放管服”改革的具体要求,政务服务中心处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第一线,处在为经济发展和市场主体服务的前沿,各乡镇、各部门要着眼全局,从转变政府职能、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经济发展的高度,全力做好今年的政务服务各项工作。会议要求,加强我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是当前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要进一步健全理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和机构设置,归口政府办管理;在完成中心流程再造后,优化政务服务运行机制,所有审批项目一律进中心,要简化办事环节,调整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建立网上办事大厅,充分发挥互联网在促进我县城乡政务服务均等化上的积极作用;要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支撑保障,增强基层便民服务的能力。
会议指出,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旨在建立责权清晰、运转协调、执法有力的体系。逐步建立基本完善的城市管理法规和标准体系,理顺执法体制,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提供高效便民服务,提高城市管理效能,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会议要求,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是当前改革的一项重点,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将改革实施与宣传工作协同推进;要加强城市管理执法信息公开,保障市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加快研究城市管理执法职能、机构和编制,提供人才和经费保障,不断改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方式方法;县城管执法局要加强和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确保我县城市管理执法水平再上新台阶。会议原则同意《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