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文新广系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月活动
为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宣传推广,提高知晓率, 10月25日下午,黄梅县文新广局在局三楼会议室举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专题培训。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及局二级单位负责人、乡镇综合文化站站长等100余人参加培训。
会议邀请了黄梅县文新广局法律顾问、晋梅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展宏作专题讲座,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基本概念、方针和政策、立法的意义和目的等方面进行了解读和阐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5日通过,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文化立法的一个重大突破。一是完善了我国文化法律体系,提高了公共文化建设法治化水平。三是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满足精神文化需求提供了法律保障。
据了解,下一步,黄梅县文新广局将结合实际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全面贯彻落实,进一步提升文化服务能力,更好推进黄梅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