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镇召开县中小企业创业园工程款债务纠纷研讨会
3月28日下午,黄梅镇邀请县政法委、公安局、工业园区管委会、人社局、商务局、等单位领导,共同召开县中小企业创业园工程款债务纠纷分析研讨会。主要债权人章登球、余亚军、章红军、吴绍益、章红舟、刘育军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主要债权人如实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承建单位资质、在中小企业创业园承建的工程项目、合同总额、工程验收、工程款支付及下欠余额等方面情况,并就如何解决债务纠纷问题发表了个人意见。各与会单位领导从各自行业管理的角度,对工程款纠纷情况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处理意见。县政法委、公安局、人社局等单位领导特别指出,工程款纠纷并非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各债权人必须通过合法途径追讨工程款,如出现违法情况或组织人员进行非正常上访,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最后,黄梅镇党委书记潘郭华就如何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讲了三条意见。1、各债权人要自身真正重视起来,要抓紧时间,从现在就开始着手,既不能拖到年末等敏感时期,也不能完全依赖政府来解决这个问题,承揽项目建设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自愿行为,结算工程款也必须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2、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欠款数额,既不能扩大,也不能随意缩小,以免形成误导。二是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承揽项目建设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自愿行为,结算工程款也必须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来解决,如有非法追讨债务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三是要及早着手,力争尽快实现资产变现以支付工程款;3、讲究工作方法。一是要完善手续,锁定债权。二是能实现资产抵付的,也要考虑接受。三是要依法诉讼,迅速委托律师,组织材料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法院采取诉讼保全等相应措施,判决债务人尽早清偿债务,尽量减少自身损失。
章登球等主要债权人在听取了各单位领导的分析和解决意见后,均表示接受,并同意迅速行动,依法依规通过起诉追偿工程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