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黄梅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2019年黄梅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体 检 公 告
根据《2019年黄梅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参加体检的对象为:根据《公告》及总成绩结果确定,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具体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见***(《2019年黄梅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定于2019年10月25日上午;地点:黄梅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新门诊大楼五楼)。
三、组织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体检工作,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社局负责牵头组织。
四、体检项目、标准和费用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每人350元,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由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负责收取。
五、体检要求
1、体检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体检通知书,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登记照1张。
2、考生须于10月25日上午7:50准时赶到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参加体检,凡未按时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3、体检前一天考生应注意休息,不要饮酒熬夜,避免剧烈运动,在体检当天早晨不能进食进水。
4、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应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采用其它方法检查。
5、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应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项目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的考生自理。
6、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程序按规定依次进行体检。
7、体检考生不得迟到,特殊情况须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13-3369308)。
8、体检过程中,严禁找关系说情,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陪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9、体检结束后,体检结果统一由县人民医院移交给县人社局。
10、对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体检人选,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联系电话:0713-3369308
***:《2019年黄梅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23日
2019年黄梅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体检人员名单
岗位代码 | 报考单位 | 招聘岗位 | 姓名 |
[01] | 县电排电灌站管理处 | 专业技术 | 李鑫 |
[01] | 县电排电灌站管理处 | 专业技术 | 何必汶 |
[02] | 县河道堤防管理局 | 专业技术 | 邹煜 |
[03] | 县电排电灌站管理处 | 管理岗位 | 徐秀红 |
[04] | 县环境监测站 | 专业技术 | 洪佳敏 |
[05] | 县环境监测站 | 管理岗位 | 桂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