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杉木乡卫生院开展村卫生室实施基药制度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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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15日发表
为进一步提高基本药物制度的覆盖面和可及性,使人民群众更加便捷、充分地享受基本药物制度这项惠民政策。12月2日,黄梅县杉木乡卫生院对辖区内的村卫生室进行督导检查。
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首先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全乡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有序开展,宣传发动充分给予高度评价。同时指出,村卫生室在实施该制度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诸如政策掌握不足、未实施基药专柜等提出了整改意见。最后,检查组分别与各个村卫生室签订了关于村级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责任书。
督导组提出三方面要求:一是要继续抓好政策学习工作,增强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对基本药物制度的认识。二是要认真查找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上报总结,积极采取完善措施。三要严肃纪律,认真对待,抓好落实,确保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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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6 14:01:5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