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局部署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
11月4日,县国土资源局召开全县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动员会,学习传达省市有关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对全县2010年10月31日以前所有的建设用地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处置,以增强国土资源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保障能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缓解当前新增建设用地的压力。
该局成立了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专班,重点清查两个方面的土地:一是超过规定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闲置土地;二是经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至今未征收、未供应的土地。对清理出的闲置土地,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坚持“以用为先”原则,采取多方式、多途径灵活处置,逐宗制定处置方案和盘活计划。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闲置土地,依法予以收回;暂不符合收回条件的,督促用地单位限期使用或采取其它方式开发使用,并按规定征收土地闲置费。力争今年底前初见成效、2012年底前逐步消化完毕,收回的闲置土地将纳入政府土地储备,按年度供地计划进行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