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奶牛奶充旺仔牛奶工商人员从副食店内查获5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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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15日发表
故意取名“旺奶牛奶”,利用相近似的商标和卡通图案来误导消费者。近日,工商执法人员查获一起侵犯“旺仔”商标专用权案。
据执法人员介绍,黄梅县工商局城北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发现傍名牌的“旺奶牛奶”极易引起消费者混淆为“旺仔牛奶”,于是追查到黄梅镇周岭路胡某的副食批发部内。执法人员现场查获50件江苏某地生产的“旺奶牛奶”乳味饮料,该“旺奶牛奶”的字体,外包装上的娃娃头图案、颜色,整个外包装都与“旺仔牛奶”极其相似,让不少消费者都误解为“旺仔牛奶”。
“旺仔”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为宜兰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当事人叶某批发销售的“旺奶牛奶”,涉嫌违法《商标法》禁止销售使用与知名商品相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的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即对“旺奶牛奶”依法予以封存并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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