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行政自由裁量权使用不再自由
针对某一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可处500元至1万元罚款,实际操作时到底罚多少?过去,执法人员手握自由裁量权,可在一定范围内自由定“尺寸”。从今年开始,使用这种权力在黄梅行政执法机关中将不再“自由”。
黄梅工商局副局长宛雄介绍说,仅工商部门就涉及214项行政处罚事项,其中法定有自由裁量权的事项占90%以上。如果说以往自由裁量权是让执法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做“填空题”,那么处罚具体细则出台以后,执法人员要做“选择题”。“规范自由裁量权,堵上了求情的门,扯皮拉筋的事少了,我们的心理负担轻松多了。”宛雄如是说。
县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县正在建立网上行政执法系统,每一个具体的处罚事项都有一个对应的“选择题”表格,执法人员只需输入实际情况,系统就会自动算出处罚金额。今后简易程序案件、一般程序案件100%上网,审批过程100%网上流转,文档卷宗100%上网。
过去,由于行政自由裁量权空间过大,办人情案、关系案,随意执法、重责轻罚、轻责重罚、同案不同罚等现象时有发生,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败坏了社会风气,影响了行政效率和经济发展环境。今年初以来,黄梅筛选确定与群众关系密切、行政自由裁量权使用频繁的工商局、城建局、地税局、卫生局等9个行政执法部门作为试点单位,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实施工作。
据了解,我县9个试点单位已梳理出涉及行政审批、行政收费、行政处罚等自由裁量权条款,将其中弹性条款全部细化为具体细则,使用的裁量依据由弹性变为刚性,最大限度控制和减少自由裁量的空间。同时,各试点单位还通过上墙、上网、印制执法手册等形式,将规范后的裁量标准和裁量结果向社会公开,接收群众的评议和监督。这项工作9月份将在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全面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