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防火墙
构建“防火墙” ——黄梅开展农村“三资”清理工作纪实之三 孔垅镇邢圩村报账员在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领取5000元通村公路建设备用资金后,由衷地感叹道:“村里所有资金都存放在镇代理服务中心,只要审批手续齐备,他们都会及时拨付给我们。现在,村里资金安全了,管理规范了,干部手脚干净了,群众也更加信任干部了,干部为民办事的劲头也更足了。” 在全面完成农村“三资”清理后,我县积极探索并建立了一套农村“三资”长效管理机制,受到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的充分肯定。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郭茂兰说,清理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只有加强了管理,才能有效减少干部违法违纪。 健全管理制度 我县在坚持尊重村民自治的权威性和发挥制度建设的约束性的同时,结合《黄梅县村民自治管理章程》,制定并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了农村“三资”长效管理机制。 制定村级集体议事制度。凡村级重大财务开支、建设项目、企业改制、土地使用、资产资源处置、村民福利保障等涉及到村级集体和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均须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公开表决,大部分群众无异议后方可实施。 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各村均成立了由村民代表参与的3至7人的民主理财小组,实施村级财务全程监管;加强村级票据管理,取消村级账户,改会计为报账员,统一规定了报账日;实行村级日常开支备用金制度,出台了村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限定了村级干部一次性开支权。有的乡镇对村干部招待费作出硬性规定,村年招待费不得超过村干部年工资总额的15%-20%。 执行村务公开制度。首先规范公开方式,采取公开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公开村务;其次是规范公开内容,凡是群众急需掌握与了解的重大问题都必须公开;第三是规范公开程序,常规事务定期公开,临时重大事项立即公开,时间跨度长的项目分阶段公开。各村还在公开栏上设立点评板,接受群众评议。群众真切感叹:公开栏是一面镜子,既还了干部一个清白,又给了群众一个明白。 出台村级民主评议制度。年初,各村“两委”班子成员公示年度责任目标,乡镇党委与村支部、村党支部书记与“两委”干部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年底,乡镇根据评议方案,组织党员群众对“两委”班子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与干部绩效工资和评先评优相挂钩。 搭建服务平台 我县以农村“三资”清理为契机,强化为民服务理念,积极转变政府和部门工作职能,全县16个乡镇全部依托乡镇财经所,搭建了“代理服务、电算运作、遵章有序、阳光透明”的村级“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代理服务中心在确保村级“三资”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审批权、核算权不变的前提下,做好村级“三资”代理服务。目前,全县所有村均向代理服务中心移交了账务、资金,进入中心统一管理的村级资金达到1920万元;代理服务中心与各村均签订了村级资产保管合同,落实了具体责任人;所有村级资源承包合同、处置程序均录入微机,纳入代理中心监管。为提高工作效率,增强透明度,该县投资100多万元分别为各乡镇村级“三资”代理服务中心配备了4—8台微机,开发出了一套农村“三资”电子管理软件,与政府网站相连接,共享村级“三资”管理资源,初步实现了村级“资料进柜子、数据进机子、资金进笼子”的电算化管理目标。 强化监督检查 全县纪检监察和政法部门制订出台了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相关保障措施,经常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处理突出问题,确保管理制度落实。针对村级资金不按规定纳入中心代管的问题,明确了相关的纪律责任;针对资产资源经营处置方面的问题,明确了经营处置的程序,强化了监管措施。如对于所有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经营处置,要求必须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方可实施;对于一些大宗资产资源的经营处置,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后,在乡镇财经所的监督下,通过公开招投标办法进行经营处置,否则合同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集体资产、重点项目建设和资源性资产开发利用,乡镇财经所要全程参与,有效监督,确保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今年以来,全县各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已对村级357份大宗合同和资产资源处置进行了监督,群众十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