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加强对城镇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
“真是做梦也没有想到,我家的住房问题这么快就得到了解决,真是托了政府的福啊!”11月26日,我县孔垅镇粮管所下岗职工程国庆接到一套廉租住房的钥匙,激动不已。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像程国庆一样,对于我县许多低收入家庭来说,实现“居者有其屋”已不再是奢望。近两年来,我县十分注重加强对城镇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稳步推进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有效地改善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促进了社会和谐。率先建起廉租房 时间回溯到2006年,我县通过调查发现,县城高楼大厦的背后,还有许多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相当差,甚至还有些人居无定所。“解决困难群众的食住问题,是政府的头等大事,再大的困难也要想办法克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这一问题,通过多次对最低收入家庭廉租房进行研究,制定下发了《黄梅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实施细则》和《黄梅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实施办法》,于去年在全省率先启动了政府廉租住房建设。 去年底,县委、县政府筹资488.5万元,在我县幼儿园旁和帝都花园内兴建了两栋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的廉租住房,并于11月份隆重举行了首批廉租房入住仪式和租金补贴发放仪式,以低廉价格实物配租给73户低收入家庭,为其解决了住房急需;同时对183户人均住房面积低于8平方米的困难家庭发放租金补贴11.2万元,让其住无所忧。 县水泥厂下岗职工蔡忠诚是第一批廉租房的入住者,他说,我至今还忘不了领到廉租新房钥匙时的激动,这辈子能住上这样漂亮的新房子,我真是知足了,感谢党和政府对我们低收入家庭的关怀。让乡镇居民公平享受阳光 首批廉租房的建成并配租到户,让许多家住县城的低收入家庭荡漾着喜庆。这在全市乃至全省引起了强烈反响,省市领导对我县的作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但县委、县政府认为,不能躺在光环下睡觉,要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全县每一个乡镇,让乡镇居民也能公平地享受爱的阳光。为此,我县将全县城镇户口人均住房面积10平方米以下、人均年收入4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全部被纳入保障范围。并于今年启动了乡镇廉租房建设。 11月26日,笔者在孔垅镇大邱新村看到,一排新房已经竣工,质检部门正在检查验收,走进一套房内,只见两室一厅的住房光线充足,设计合理,功能齐全,有独立的厨房和卫生间。镇房管所所长黄树生介绍,将有21户低收入家庭在近一周内入住新房。 原孔垅镇轴承厂下岗职工梅鲜花从政务公开栏中获知她家已通过公示审批,即将搬进新房,喜极而泣。她说,下岗后,一家3口人挤在一间破旧的职工宿舍里,没想到企业破产改制,宿舍楼马上要拍卖拆除,马上要过年了,正在为房子的事发愁,没想到政府帮她解了难。 据我县房产局局长余伟星介绍,今年不仅租金补贴额度大大提高,而且也延伸到了乡镇,全县符合条件的241户低保户及293户低收入家庭领取了补助款共103万元。至此,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663户家庭实现了应保尽保。关注“夹心层” 在解决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同时,县委、县政府还了解到,在城镇居民中,还有这样一群“夹心层”—— 他们既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又暂无力购买商品房。他们住房困难,却又处于政策帮扶的边缘,处境尴尬。 但县政府副县长叶春生表示,随着经济适用房的开工建设,这一困局将得到突破。 为保障经济适用房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该县县政府专门制定了《黄梅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按照规定,该县将经济适用房建设与“十一五”期间的城市拆迁、旧城改造结合起来,已选址于黄梅镇周岭村,总占地面积27535.1平方米。 为降低工程成本,该县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除土地采用行政划拨方式外,建设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经济适用房项目外基础设施配套费用,由政府负担。县房产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将按利润不高于3%核定售价,让中低收入家庭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据了解,我县第一批经济适用房总建筑面积49981.2平方米,工程分两期完成,第一期工程276套住房将于2009年8月竣工,第二期204套住房于2010年8月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