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抗灾救灾安排拨付救灾资金869万元帮助群众灾后重
2008年1月11日至2月5日,我县持续遭受50年来最严重的雨雪低温冷冻灾害袭击,时间长达25天,灾害频发,灾情严重,全县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给我县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9386亿元。 灾害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和关心我县灾情,截至2008年2月15日止,省财政厅共拨付我县救灾资金278万元。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按照特事特办原则,迅速向全县各地拨付救灾资金869万元,其中:(1)上级补助救灾资金187万元,(2)本级抗灾救灾配套资金367万元,(3)拨付城市低保雪灾补助资金68万元,(4)拨付农村低保和城市低保临时补助资金76万元和75万元,(5)安排拨付一季度城乡低保生活补助资金,并实行“一折通”社会化发放,直接到户,(6)冻死家禽补助资金40万元,(7)补助企业厂房倒塌重建安置资金51万元,(8)补助其他设施重建资金5万元。 县委、县政府组织抗灾救灾专班,深入到各乡镇、企业和单位开展核查工作,全面摸清和掌握倒塌损坏房屋底数和春荒救助对象底数,迅速制定方案,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带领和引导人民群众投入抗灾救灾斗争,千方百计降低灾害损失,确保短期内全面完成民房恢复重建工作任务和春荒救助以及恢复生产工作,确保不因春荒饿死人,确保大灾之年受灾群众生产生活基本正常和灾区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