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工商局三级回访促行评
重整改 重指导 重监督
我县工商局三级回访促行评
连日来,我县工商局对该局去年元月以来办理的案件进行了问卷调查,绝大多数案件当事人认为适用法律正确、办案程序合法、处罚幅度恰当,问卷调查表中选择“好、较好”的达96%。县纪委对他们推行案件三级回访取得的成绩给予了积极评价。
为推进政风行风评议深入开展,9月上旬以来,我县工商局开展了“走进民生、***难题、消化矛盾”大回访活动,对2007年元月以来办理的487件案件实行三级回访。第一级回访,由办案单位对所办案件进行回访;第二级回访,由各分局对系统内90%的案件进行交叉抽查回访;第三级回访,由局监察室对罚款在1万元以上的案件进行回访。
该局规定,各回访单位在回访中,要了解案件当事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看办案机构是否依法行政,处罚是否恰当,程序是否合法,自由裁量权是否使用合理;要了解执法人员在办案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及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要了解案件当事人的整改情况和经营情况,检查案件当事人的违法违章行为是否已经纠正,了解案件当事人在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力所能及地为经营者排忧解难。
回访重整改,规范了执法行为。该局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登记,认真整改,及时反馈。共发现违规罚款行为3起,责令当事人退还罚款;同时,对存在执法不规范、执法不文明等行为的2个分局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回访重指导,增强了执法效能。该局在案件回访过程中,将执法监督和强化服务有机结合,赢得了案件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消除了因执法产生的不必要的误解,为工商部门强化服务提供了一条有效的途径。
回访重监督,树立了执法形象。该局在案件回访过程中实行了“行政执法监督卡”制度,广泛借助社会力量对工商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工商干部对案件进行回访时,发给当事人一张行政执法监督卡片,背面印有该局监察室的举报电话、咨询电话。当事人可以凭此卡及时咨询、投诉,从而实现了对办案人员和办案过程的全面监督。